icon
icon 律师入驻
获取验证码
icon
icon

信息提交成功

我们将尽快审核您的信息

icon
icon

请继续填写相关信息

十权网 > 法律聚焦 > 经典案例 > 经典案例详情

协议离婚后对方拒绝配合过户,依法维权

    黎×与殷×原系夫妻,因感情不和,双方于2011年11月8日在郫都区民政局登记离婚,离婚协议第三条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约定:“郫县郫筒镇滨河花园8幢3单XX的住房,归男方黎×所有”。离婚后,原告为了办理案涉房屋的不动产过户登记手续,多次联系被告,要求被告配合办理案涉房屋的不动产过户登记手续,但被告均拒绝配合办理。2020年3月5日,原告又通过微信联系被告,再次要求被告配合办理案涉房屋的不动产过户登记手续,但被告要求原告支付30万元,否则,拒绝配合办理。现原告诉至本律所,请求判如所请。

    原、被告自愿签署了《离婚协议书》并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该《离婚协议书》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其位于成都市郫XX住房一套归原告黎×所有,故对原告的该项主张予以支持。对于涉案房屋是否已达到过户条件的问题。涉案房屋原告举证证明该房屋已解除抵押,已具备过户条件,故确定本判决生效起十五日内被告协助原告办理该房屋的过户手续为宜。

    一、位于成都市郫XX的房屋归原告黎×所有;
    二、被告殷×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协助原告黎×办理位于成都市郫XX(监证XXX、XXX)房屋的过户登记手续。
    本案收取案件受理费4900元,由被告殷×负担。
    icon 声明:以上内容由十权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可进行投诉
    我要举报/投诉 icon

签二手房买卖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1、签二手房买卖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有:注意是否存在多个共有人;已出租房屋的转售是否经过承租人同意;房屋手续是否齐全;产权是否明确;合同约定尤其是关于违约条款的约定是否明确;房屋质量是否真实;物管费用是否有拖欠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方式是:
1、写清楚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当事人填写的具体情况应确保真实准确;
2、在合同中应明确写到房屋的位置、产权归属、面积、结构等;
3、在合同中主要写明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双方还要明确按国家规定缴交各自应当缴交的税费和杂费;
4、合同中应写明合同签订的期限、支付价款的期限、交付房屋的期限等;
明确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华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在线顾问

十权网首席律师

张律师

合同纠纷,侵权责任,医疗纠纷,知识产权,监所问题

快速咨询

律师经纪人-

为您精准推荐律师

资深经纪人,虚拟号码保障 您的隐私安全
预约律师 ic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