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当新三板股交易发生纠纷的时,可以到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的法院或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当事人是可以事先约定纠纷处理的法院,当出现纠纷,有无法协商处理的,就可以按照约定到指定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倘若双方没有约定纠纷处理法院的,按照民事诉讼中“原告就被告”的通行原则,原告往往就需要到被告的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当然了,要是不知道该那个法院起诉的,建议向律师咨询或拿着相关资料到法院咨询工作人员,从而确定要到那个法院起诉。否则,通常会出现以下两种结果:被法院驳回起诉或被告提起管辖异议。
在起诉时,当法院认为其无权管辖时,往往会驳回起诉并告知该到那个法院起诉。倘若法院受理起诉,但被告认为该法院无管辖权的,就会提起管辖异议,要求到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诉讼。尽管被告提出管辖异议,不一定成功,但是肯定都会拖慢诉讼进程,对原告都是不利的。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因新三板股权转让发生纠纷了,倘若没有充分的相关证据资料,即便到法院起诉了,也是不能胜诉的。如不知道该如何收集证据资料或收集证据资料存在困难的,可向经济纠纷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