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当事人某钢铁贸易公司委托我所代理其公司名下百万合同纠纷案件。
四川某钢铁贸易公司与四川XX筑公司、宜宾XX房产开发公司、自贡某房屋中介公司、李xx、黄xx 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于2017年11月判决,成都金牛区人民法院判决【四川某建筑公司、宜宾XX房产开发公司、自贡某房屋中介公司、李xx、黄xx】支付【四川某钢铁贸易公司】货款及利息 XXX元。
因被告拒不履行判决书,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本所指派专业强制执行团队成员雷XX、宋律师主任律师、程星律师代理强制执行阶段。申请强制执行后,我所律师到宜宾、自贡、成都等多地调查对方财产线索,陪同法官一统查封财产,并将被告拉入黑名单,限制其高消费,将其失信信息进行公布。
2017年11月,金牛法院下达判决,四川XX筑公司向四川某钢铁贸易公司支付本金及利息,宜宾XX房产开发公司、自贡某房屋中介公司、李xx、黄xx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