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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前端时间网络突然炸锅,原因绝对是一时想都想不到的事情。是真正为大家解读了一下什么是羊毛出在羊身上。接下来,小编就来为大家详细说说到底是怎样的大事件吧。
拿女友的钱给女友花,到头来却是要自己去吃免费的饭。该男子偷来的钱没有给他人花啊,他到底是犯了什么罪?
案件详情:
近日,据新闻媒体报道,湖北武汉一女士(肖某)和男友在确认恋爱关系后,为了互表信任,曾把卡号和账户密码都告诉了对方。后来男友手头拮据没有什么存款,又很爱面子,于是多次偷偷将女友账户内的钱转走,共计3.69万元。钱主要用来吃喝穿用上,但大部分都是供女友开销。
然该女子近期发现自己账户金额出现问题,自己是没有动该账户的,但金额却变少了。于是她猜想账号是被人盗用,或者是被人远程操控了。当时该男子怀着侥幸的心理,表示要陪她一起去报警。没想到却被识破,警察通过该女子的手机调查后发现,其作案人不是别人,正是陪她来报警的男朋友,而该笔款项的消费也都是花在了自己的身上。这到底是否形成盗窃罪?
只要你违反了被害人的意志,以平和的手段改变了被害人对财富的占有,那就是盗窃罪。钱给谁花,是不影响罪名认定的。钱一旦到手就属于赃物,赃物如何处理,不管是给谁花,就算是拿去做慈善,此时的盗窃行为都已完成了,因此不影响盗窃罪的认定。
盗窃罪的立案的标准: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