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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首的司法解释规定?自首的司法解释主要包括最高人民法院于2016年发布的《关于审理自首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规定了自首的概念、自首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等。那自首司法认定有哪些?
(一)自动投案
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
(二)如实供述罪行
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
(三)未掌握罪行
是指司法机关尚不知道犯罪发生,或者虽然知道犯罪发生,但不知道犯罪人是谁以及虽有个别线索或证据使司法机关对某人产生怀疑,但还不足以据此将其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四)已掌握罪行
必须是依照法律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 自首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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