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提交成功
我们将尽快审核您的信息
请继续填写相关信息
辩护词与辩护意见的区别?辩护词与辩护意见没多大区别。辩护词是正式的书面辩护意见,供法庭审理采纳;辩护意见是辩护词的浓缩,供律师当庭口头表达用。接下来,十权法律小编就来为大家详细说说哪些人是不能担任刑事案件辩护人的。
刑事辩护意见就是辩护词吗?
辩护词和辩护意见书都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反驳控诉,以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提出应当减轻、甚至免除刑事责任的文书。辩护词是辩护人(一般是律师)向法庭开庭时,当庭发表的辩护意见。辩护意见书一般是在事后向法庭提交的补充辩护意见。辩护词是即时发表的。
哪些人不得担任刑事案件辩护人?
下列人员不得在刑事诉讼中担任辩护人:
1、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处于缓刑、假释考验期间的人;
2、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3、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
5、人民陪审员;
6、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7、外国人或者无国籍的人。
综合上述,相信大家对刑事辩护意见及辩护词的区别已有大概的了解了,若大家还想了解这方面的相关注意事项及撰写辩护词的格式,欢迎关注十权官网,在线法律顾问一对一详细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