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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23 16:03:56
| 导读
在农村,农民可以通过对土地承包来获得土地的使用权,获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使用年限的。因为土地类型不同,其土地的使用权最长年限也会不同。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不同的土地类型,农民在获得了土地承包后,最长的承包年限是多久吧!
| 概念解读
农村的土地虽然可以进行承包,但是双方在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时根据土地类型不同,土地承包的最长期限也会不同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耕地的最长承包期限是30年,农村草地的最长承包期为2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权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过国务院批准承包期可以延长。
| 参考案例
1982年.小石乡村民甲与其所在村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合同中约定由甲承包本村的5亩耕地,承包期为15年。1997年,甲的承包合同到期,村里以承包合同到期为由,要求收回土地。甲向村里申请延长承包期,遭到拒绝。于是甲向小石乡土地管理所提出申请,要求解决争议。
根据《中华人民土地管理法》中规定承包期为30年,村里将土地收回也并未做他用,小石乡土地管理所认为甲的要求合理。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土地管理法》
第十四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 解决方法
| 法律攻略
起诉所需材料
人在房屋拆迁补偿纠纷诉讼中需要收集的证据
(1) 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
(2)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性质、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
(3)当被拆除的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与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还需要提交证明拆迁人对于被拆迁房屋享有接受补偿安置权利的证据;
(4)证明房屋被拆除的时间的证据;
(5) 已达成前拆补偿协议的,还应当提交拆迁补偿协议;
(6)经过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裁决的,还应提交裁决书;
(7)拆迁许可证;
(8) 房屋拆迁公告及张贴公告的照片资料;
(9)新建建筑物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10)房屋被拆除前的面积丈量报告;
(11) 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金、房屋搬迁费、电话迁移费、及过渡期安排补助费的凭证;
(12)提供过渡时期临时用房给被拆迁人的证据;
(13)用以安置被拆迁人的房屋平面图、建筑面积、竣工验收报告等。
诉讼费缴纳标准
1、治安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到30元;专利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到4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30至100元。
3、有财产争议其争议金额不满1千元的,每件交50元;
(1)超过1千元到5万元的部分,按4%交纳;超过5万元到10万元的部分,按3%交纳;
(2)超过10万元到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
(3)超过20万元到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超过50万元到10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
(4)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