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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父母出资的房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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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9-08 09:22:10

丨导读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通常视为一方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夫妻离婚的,因该房产产生纠纷的,夫妻双方应如何分割该房产呢?

丨概念解读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通常视为一方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丨参考案例

李某(男)与张某(女)裸婚后,一直租房住。张某的父母心疼女儿,便在城市二环给女儿购置了一套房产,并登记在张某的名下。张某想把李某的名字也加在房产证上,但是遭到了父母的反对,父母表示房子是给张某买的。

根据以上案情的描述,该套房产属于张某的个人财产。虽然赠与行为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但是张某的父母(赠与人)明确表示是对张某的个人赠与,因此,房产属于张某的个人财产。

丨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姻法》第1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丨解决方法

提示: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在没有明确的约定的情况下时,一般认为该房产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

丨法律攻略

起诉时需要的材料

1.离婚起诉状

①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②陈述主要的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③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复印件。

3.离婚理由的事实证据。

4.相关证据。

诉讼当事人应尽量收集抚养权、夫妻财产、债务和对方当事人的过错等相关证据。

起诉费用的交纳

⑴受理费:¥ 50-300/

涉及财产分割:

①财产小于等于20万的,不另行收费;

②财产超过¥ 20万的部分,按照0.5%交纳。

⑵申请费:

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进行交纳:

①不涉及财产或财产不超¥ 1000元的,¥ 30/件;

②超过1000-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③超过10万部分,按照0.5%交纳。

注: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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