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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二房东签租房合同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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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二房东签订的租房合同是有效的,但需要征求原房东的同意,如果原房东不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宣布该合同无效,因为未获得经营授权的二房东是非法的,是需要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与二房东签订的时候需要得到原房东的同意,在原房东同意的情况下才有效。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说“二房东”的行为是非法的,但如果合同上原房东与二房东签订的协议中,原房东明确表示同意二房东实施转租,那么目前的法律机制上无法限制二房东的行为。若合同上原房东明确表示不允许转租等调理,那么租客与二房东的合同则视为无效,若原房东与二房东之间的合同并未明确写明允许不允许转租,那么最终由法院判定。如果承租人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是经得出租人同意的,则该租赁合同是有效的,合同的履行也没有障碍。如果承租人的转租行为没有经得出租人的同意,那么出租人是可以解除合同的,但是出租人在知道转租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其同意转租,合同有效。另外还有一种情形就是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次承租人,但是转租的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的部分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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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房子一直没交房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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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逾期交房,需要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1、认真重新审查合同。主要看开发商交房的条款,包括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承担、逾期交房的解决方式。而根据律师的维权经验看,因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大都页数繁多、合同比较厚,一般买受人并不能认真的审查合同,也就是翻看几页了事,并没有看合同的具体条款约定的内容,就草草签了名字并按了手印,而有的开发商,不乏知名开发商,包括万科、绿地等等开发商,也经常同买房人签订大量的《补充协议》,如果有《补充协议》大家更要注意了,《补充协议》的内容系对原合同的部分内容的阐明解释,如广告的说明、面积差异的具体处理说明、规划变更的解释等等,更重要的是,很多地方可能存在对原合同内容的变更,此时就需要注意了!而自己做的案件,开发商亦同其签订了《补充协议》第10条第二款关于合同解除权的约定(2) 出卖人违约达到解除协议的,双方同意,合同有约定解除权的行使期间,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为30天。时间计算从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可行使解除权的情形之日起计算该期限,有解除权的一方不行使解除权的,解除权灭失,当事人的不得再以相同情形及事由或主张解除合同。看到了吗?对于逾期交房合同解除权的约定,在本合同中是否没有,也是非常不详细的,而就在该补充协议的条款进行了关于解除权的约定,如果过了约定解除权的期间,对不起,你只有诉权,但不会享有胜诉权,因为你过了合同约定的解除权期间,到时候不看合同,只能硬着头皮继续履行合同,等着开发商姑奶奶收拾他交房,再收房吧!2、发交房催告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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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套房子,原单位分给我的,由于搬了新家想卖出去,请问什么样的房子可以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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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卖房首先要保证房子是可以卖的,根据房屋的性质有绝对禁止交易和限制进行交易两种情形。哪些二手房绝对不能卖:①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查封。②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房屋。③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出卖的共有二二手房。④权属有争议的房屋。⑤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屋。⑥已抵押,但是没有将出卖情况书面通知抵押权人的房屋。⑦房政房与单位有特殊约定不允许转让的(如校产、院产、军产等)的房屋。哪些房子是属于限制出售的:①经济适用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只能自住,不得出租或出借以及从事居住以外的任何活动。②房改房。按成本价购买的公房,个人享有完全产权,二次转让时在按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后,收入全部归产权人个人所有。③限价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未满5年不得上市出售,满5年的可以按市场价销售,但需补交35%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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