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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撞伤2人,我全责,第三方责任险20万,交强险10万,不记免赔 请问保险公司如何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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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报警处理,然后交警会根据现场划分责任,根据交警出示的责任认定书给付相应的赔偿,具体涉及金额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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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车险死亡,对方的第三者保险赔偿的金额怎么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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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除赔偿抢救期间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有死者生前抚养的被抚养人)、死亡补偿费、精神损失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其中:   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具体数额根据死者的户口(注意虽然死者是农村户口,但是长期在城市居住、工作生活的,也可以按照居民标准计算相关费用),当地统计数据,被抚养人的人数、年龄,当地生活水平等综合计算,计算出的总数在对方车辆交强险限额内的由保险公司全额赔偿,超过的部分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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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高利贷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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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看所借的债务是什么用途。如果为了共同生活而借则应视为共同债务,否则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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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贷款买的车,车贷还没还清,如果离婚,车贷应该怎么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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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应该协商解决,车贷在谁名下, 离婚时夫妻俩可以自行协议该车辆归属,以及贷款债务的归属。 可以协议车子归女方个人所有,没有还清的债务归女方个人的债务。女方给予男方适当的双方接受的补偿。 明确的说由一方取得所有权另一方补偿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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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评残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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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将医疗事故按照对患者个人生活的损害程度分为四个层次: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   二次医疗事故:对病人造成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造成严重功能损害的;   三级的医疗事故是指对患者造成了轻微的残疾,或者对他们的器官组织引起了损害,并引起了一些功能障碍的;   第四类医疗事故:对病人造成明显人身伤害或者其他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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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闹案件如何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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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闹是指受雇于医疗纠纷的患者方,与患者家属一起,采取各种途径以严重妨碍医疗秩序、扩大事态、给医院造成负面影响的形式给医院施加压力并从中牟利的行为。医闹采取在医院设灵堂、打砸财物、设置障碍阻挡患者就医,或者殴打医务人员、跟随医务人员,或者在诊室、医师办公室、领导办公室内滞留等等。医闹是一个特殊的人群,他们每天穿梭于各大医院之间努力寻找“商机”,采取伙同患者家属扰乱医院就诊次序的方式,向医院索取高额赔偿,这就是新出现的职业“医闹一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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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过错司法鉴听证会是否必须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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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规定,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原则上应当举行听证会,除非人民法院不主张举行。听证会由办案的司法鉴定人主持。医患双方都要到场,提交书面材料并充分陈述各自主张。听证会一般情况下只举行一次。   听证会后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是医疗纠纷案件中最主要的证据。因为一般情况下法官不允许重新鉴定,所以,参加并准备好听证会内容,是当事人参与决定司法鉴定意见的几乎唯一的机会。是否具备撰写听证词及参加听证会的能力,也是衡量律师是否具备办理医疗纠纷案件能力的最主要标准。如果不知道如何参加听证会,最好聘请专业医疗纠纷律师代为参加,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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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司法鉴定听证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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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举行听证会的目的,听取双方陈述意见及对鉴定事项的确认。是否参加听证会是当事人的权利,并非强制性规定。逾期未参加视为当事人放弃参加听证会的权利。 2、核实双方当事人的身份,提交身份证及委托他人的委托书。 3、听证会纪律要求。 4、司法鉴定程序告知:《司法鉴定程序通则》2016修订版 5、指定鉴定人告知,并告知是否要求鉴定人回避。 6、告知并确认明确委托事项。 7、告知鉴定收费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标准,协商收费需当事人确认签字。 8、确认送检材料,补充材料是否经过法院质证认可。 9、告知司法鉴定风险:司法鉴定告知书。 10、医患双方按医疗过错陈述材料书写规范、医方医疗过错陈述材料书写规范提交医疗过错陈述材料、答辩材料及电子版材料。 11、告知医疗过错鉴定标准:医疗过错认定内容、医疗过错因果关系及参与度评定。 12、告知医疗过错鉴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民法典》医疗损害责任全文、《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医疗条款解读、最高人民法院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关于医疗损害赔偿责任问题及鉴定问题、新《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条款、《医疗纠纷预防好处理条例》鉴定条款、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等法律法规。 13、告知医疗过错鉴定诊疗行为标准:遵守和采用专业领域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方法: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该专业领域多数专家认可的技术方法。例如:全国高等院校教材、临床诊疗指南、临床技术操作规定、专家共识、临床治疗路径等等。 14、听证会陈述三阶段:患方、医方分别陈述,时间为15分钟,每方一人主要发言,其他人可以补充;鉴定人或专家就有关问题提问,医患方如实回答;医患方补充陈述。听证会不做讨论辩论。 15、告知其他非鉴定事项范围(病历真假、伪造、产品质量、非法行医等)。 16、告知案件是否受理。受理日期为听证会日或补充材料开始计算,按司法鉴定时限60个工作日内出具鉴定书。 17、告知鉴定意见书异议处理,告知鉴定人出庭质证。按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规定出庭。 18、必要时对患者损害后果(伤残等级,三期等)的法医临床检验评定。 19、听证会记录,医患双方签字。 20、鉴定人和专家讨论,并将讨论记录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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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医疗纠纷后有几种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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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民事纠纷)发生后,医患双方当事人之间发生矛盾和纠纷有四种解决途径: (一)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 (二)调解解决。在有关组织(如人民调解委员会)或中间人的主持下,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并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方当事人自主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 (三)仲裁解决。纠纷当事人根据纠纷前或者后达成的仲裁协议或合同中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由仲裁机构依法审理,作出裁决,并通过当事人对裁决的自觉履行或由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使纠纷得以解决。 (四)诉讼解决。通过打官司解决,它指纠纷当事人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审理,作出判决或裁定,通过当事人对生效裁判的自觉履行或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而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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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证明是病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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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证明不是病历,病历是病情的书面材料,出院证明就是证明已经出院的书面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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